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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內就讀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,比照大專學生,其兼職薪資所得扣取個人補充保費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(目前為18,780元),本校網路請購系統「保費身份別」欄位已修改。

於國內就讀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,比照大專學生,其兼職薪資所得扣取個人補充保費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(目前為18,780元),本校網路請購系統「保費身份別」欄位已做修改,請詳如以下說明。

  說  明:

    一、行政院衛生署已於102年1月24日函文:於國內就讀且無專職工作之研究生,比照大專學生,其兼職薪資所得扣取個人補充保費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(目前為18,780元)。(請詳以下附加檔《健保局問答集》)

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本校網路請購系統-印領清冊內「保費身份別」欄位已配合做如下修改:

(一)將原【(5)大專生(校內.校外)】身份別改為【(5)學生(無專職工作)】:指校內、校外就讀專科、大學學士班學生、及碩士及博士班研究生(含本校外籍生及僑生),且無專職工作者,本項身份別之「薪資所得」扣取個人補充保費下限為基本工資(目前為18,780元)

        (二)將原【(6)研究生(校內.校外)】身份別改為【(6)學生(有專職工作)】:指校內、校外就讀專科、大學學士班學生、及碩士及博士班研究生(含本校外籍生及僑生),且有專職工作者,本項身份別之「薪資所得」個人補充保費下限為5,000元

三、檢附修改後之「印領清冊操作注意事項」(紅色字體為本次修改部份),請參閱以下附加檔,該注意事項已置放於會計室網頁左方【二代健保專區】。

      四、為因應二代健保政策修訂,致相關表單內容修改頻繁,造成各單位困擾及不便,謹致上十二萬分歉意,值此過渡期間新舊表單如已列印均可辦理報銷,經歷過渡期後自會歸於一致。

         五、各單位於輸入「印領清冊」各欄位金額後,【編輯代墊人】欄位僅適用於有代墊人時才需輸入本欄位資料及金額,如無款項代墊情形(表示逕付清冊內所列人員),則【編輯代墊人】欄位無需輸入資料及金額即可存檔

【以上資訊已透過校內e-mail公告周知】